根據成都市新都區經信局官微消息,成都市于近日發布了《關于開展2025年度成都市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應用項目(第一批)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根據《通知》,成都將
以
“
揭榜掛帥
”
方式穩步推進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推廣工作,
2025
年分兩批次推廣
1000
輛氫燃料電池商用車,其中第一批推廣
500
輛。
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應用項目采取
“
應用場景示范
+‘
示范應用聯合體
’
申報
”
方式實施,由成都市經信局會同成都
市交通運輸局等
市級部門組織開展,結合車輛示范應用推廣計劃,明確應用場景并向社會公布,由相關企業組成
“
示范應用聯合體
”
進行申報。
“
示范應用聯合體
”
由一家氫燃料電池系統企業牽頭,會同整車制造企業、車輛運營單位、加氫站運營單位等組成。
根據《通知》,第一批次項目申報主要分為燃料電池客車、輕卡、短途重卡和長途重卡等四類場景,其中長途重卡要求配套燃料電池系統功率
≥200kW。
項目實施期限為2025年4月1日-2025年12月30日。